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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ZMA和 Heznek:创新国度的灵魂双剑,以色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模式
日期:2018/1/26  人气指数:12257

作者 | 李建良

来源 | 李建良私塾

 

YOZMA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

 

1993年1月, 以色列政府拨款1亿美元, 正式设立了YOZMA基金。其设立目标是通过引导民间资本设立更多的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 杠杆放大对创业企业的资本支持, 并培育创业投资专门人才。

YOZMA基金是一只投资于处于起步阶段的高新技术 企 业 的 创 业投资母基金 ( Government Sponsored Venture Capital Fund of Funds), 即基金的基金, 它不直接对项目进行投资, 而是参与发起创业投资基金。

YOZMA通过参股支持, 共设立了10只商业性创业投资子基金, 每只基金的资金规模大约为2000万美元, YOZMA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40%, 但投资于每只基金的总额不超过800万美元。

其余60%的资金由私人投资者提供, 这些私人投资者包括美国的 MVP, Advent, 德国的Dimler–Benz( DEG) , 日本的 AVX, Kyosera及远东一些国家的创业投资机构等。

 

 

配图:以色列的参股基金模式

YOZMA参股组建的子基金采取有限合伙组织形式, YOZMA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出资义务和参与基金运作。

虽然YOZMA基金作为创业投资基金的出资人可以按照以色列政府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确定重点投资领域, 但是 YOZMA基金不干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的具体事务, 具体的投资决策完全由 YOZMA及其合伙人选择的管理团队自主决定。

YOZMA规定的重点投资领域为通信,IT, 生命及生物科学, 医药技术等, 投资重点是基础设施和有专利技术的企业。

此外, YOZMA还规定被投资企业需具有高技术含量和多元化的产品流并主要面向以色列以外的市场销售, 而被投资企业所处的阶段则应以创业早期为主

通常, 子基金对企业的初始投资额度为100万~600万美元, 并需为后续投资保留一定的附加资本。

此外, 为激励私人投资者, YOZMA基金还给予私人投资者在子基金存在的最初 5 年内以事先议定的优惠价格(一般为 5 %的优先回报) 购买 YOZMA出资份额的期权,并承诺向私人投资者让渡7 %的未来利润。

 

 

Heznek 基金联合投资

 

除了设立YOZMA基金参股子基金外, 以色列政府还设立了Heznek种子基金, 该基金通过与其他私人投资者进行联合投资来引导私人资本投向早期企业。

与YOZMA参股设立的子基金相比,Heznek种子基金的投向为更加早期的企业, 其投资对象通常为“创立不超过 6 个月, 且设立以来的总开销不超过 25 万美元” 的种子期企业。

 

 

 

Heznek基金在以色列政府创新扶持体系中的位置

 

Heznek 基金的主要运作模式是与私人投资者对早期企业进行联合投资,具体做法是:

一、以私人投资者 ( 创业投资基金或以创业投资为主业的公司) 为合作伙伴, 政府在两年内以不超过100万美元的额度对私人投资进行匹配跟投, 共同投向早期企业, 以促进新企业的创建和成长。

二、政府给予合作伙伴一个将来可以按原始投资价格购买政府在被投资企业所持股权的期权, 以让利方式鼓励私人投资者与政府资金开展合作, 从而使政府资金得以放大。

参股基金和联合投资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

以 YOZMA基金为例, 该基金共直接投资15个项目, 其中8个项目公司通过公开上市或被收购的方式退出, 3 个项目业绩突出。在 YOZMA参股设立的 10 只小型新基金中, 有 9 只行使了其期权, 购买了政府的股份, 从而使政府于 1997 年通过私有化的方式退出了投资, 政府在退出投资时取得的收益也远大于1亿美元。

 

案例  “首席科学家办公室”联合投资有高招

 

在YOZMA和 Heznek这两把以色列创新之剑的威力促动下,政府用“资助”的方式对企业进行宏观指导,以此来推动自由经济和商业竞争。

除了需要创新科技发展的科技部、农业部之外,在国防部、公安部等看似与创新无关的部门也非常鼓励创新。

以色列政府在22个部门安排了13个首席科学家,并配以“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由其负责政策制定、经费分拨、日常项目管理。

以经济部为例,每年4亿多美元的经费中,有权给1000个项目直接拨发经费。基于难易程度和地区平衡的考虑,援助资金从30%至70%不等,平均每个项目的援助金可达40万美元左右。

政府的借款可以循环使用,一家企业创新成功后的还款可以帮助其他企业进行类似的研发和投入,如果创新成功,企业还要在前2年的销售收入中提出3%交给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滚入资助资金池,进而积累更多的创新项目。

如果研发项目失败,企业无需返还科研“借款”,政府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和科研经费损失。

早在1984年,以色列就制定了《产业研究鼓励与研发法》以推动创新的发展,而推动立法的正是当时的总理、如今的总统佩雷斯。

大家会误以为掌握巨资的首席科学家是官员,其实他们并不是公务员,而是采用聘任制,这属于以色列政府外挂的人才储备制度的一方面。除此之外,各部门还安排了几名副手,并同时组建起数十人的咨询评估团队对提出的科研项目进行指导和规划。

比如,在经济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下设立了5个小组,分别对信息化、生命科学、环保、传统技术和电子通讯等项目进行评估。2012年其经费高达4亿美元。

以色列在全民创新的氛围下,不仅出现大量的高科技公司,引领世界新业态、新经济的发展,而且也诞生一大批著名的投资公司。

一家名叫“英飞尼迪”的以色列风投公司,他们经常被误认为是那家全球知名的豪车企业,因为品牌名一模一样。但有所不同的是,这家风投公司的效用更大,成绩也更显著。他们在我国江苏、天津和广东等地的合作创造了很多商业运作的范本。

实际上,“英飞尼迪”只是以色列风投公司的一个缩影,以色列有像“英飞尼迪”规模的风投公司超过200家,盘活资金超过200亿美元。

如今,以色列吸引的风险投资额是整个欧洲的两倍。以色列也因此成了全球人均风险投资最高的国家,而在这个过程中,以色列政府的创新远见令人叹服。

人口不足北京一半的以色列,成为第一创新大国,上文所述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和被其带动起来的大量风投公司,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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